成都2月21日讯( 夏婉琳)《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办法自2012年修正后的首次全面修订,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2月2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就实施办法中,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进行解读。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实施办法》将近年来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成熟的做法固化为具体制度,首次明确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地位,以法治凝聚共识,为不断深化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强调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同时,《实施办法》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进行了明确,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负责修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实施办法》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赋予一定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方式予以激励,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生态修复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