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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参与庭审 旌阳法院在学校开展同阶审判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1

  

 

  旌阳法院在学校开展同阶审判

  

 

  学生旁听

  四川新闻网德阳10月31日讯(记者 周鸿)10月30日下午,旌阳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四川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同阶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四川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庭审。

  被告人汪某某(女)曾是一名吸毒人员,戒毒成功后仍未脱离原来交际的“毒圈”。2019年3月初,张某某、何某某、钟某(三人已另案处理)共谋购买冰毒准备用于贩卖。2019年3月5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德阳市旌阳区城南小区和旌阳区鼎虹市场南门处,分两次向张某某交付了净重40余克的冰毒和麻古一粒,非法获利赃款10000余元。张某某购得毒品后,在其与钟某经营的一美甲店内与何某某一道进行分装,三人于当日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告人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前交流环节,旌阳区法院法官首先向旁听学生介绍了“同阶审判”项目内容和操作流程,发放定罪量刑问卷,并进行了法治辅导;同时,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态势及严重危害后果,讲解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旨。

  随后,经过二十分钟的庭前会议,庭审开始。学生志愿者分别被导入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角色,在场学生全程参与案件庭审旁听。休庭后,学生志愿者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法官收集定罪量刑问卷为审判提供参考。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同阶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部分可以公开审理的涉及青少年的刑事和涉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中,邀请16-22周岁的学生志愿者参与到案件的实际审判之中。“同阶审判”活动是旌阳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学生志愿者深度参与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单纯说教、被动接受向亲历性参与、浸润式体验转变,此前已多次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黄许职业中专等高校开展活动。此次选取汪某某贩毒一案以“同阶审判”方式在四川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巡回审理,受到全校师生的关注。参与的学生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后的成长历程中将不断提高防毒、拒毒意识,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规则,绝不触碰法律红线。(旌阳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