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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新闻发布会②】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四川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

来源:互联网 作者:重庆视窗 发布时间:2023-07-20

  成都7月20日讯( 陈淋 姜晓凤 摄影报道)近期,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加强岗位供给、帮扶困难群体、优化就业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措施,打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组合拳”。

  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35条政策有哪些鲜明特点,将如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7月2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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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程度高。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印发的关于促进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政策文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政策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

  岗位供给足。根据测算的今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劳动力数据,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稳慎确定各项岗位数量目标。《若干措施》深挖公共部门岗位潜力,持续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加上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投入力度大。经营主体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若干措施》在全省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的前提下,现有涉及财政支出相关政策措施全部延续实施,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提高奖补标准,拿出“真金白银”扶持企业促进就业。比如,对吸纳人数和吸纳群体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的奖补。

  困难帮扶准。《若干措施》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应帮尽帮、不落一人。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四类重点人群”的就业补贴,以及“四类重点人群”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均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补贴,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

  工作责任实。《若干措施》将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密切相关的30余个省级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全部纳入责任单位,作为各地“一把手”工程,并将其纳入对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同时,为防止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截留套取资金、个人虚报冒领补贴等问题发生,《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