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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全周期缩短190天 四川法院双向考评改革在全省推行

来源:互联网 作者:重庆视窗 发布时间:2023-08-29

成都8月29日讯( 周琼 摄影报道)8月29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考评改革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介绍了四川法院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以下简称双向考评改革)的情况。

什么是双向考评改革?

“近年来,四川法院年均办案160万件以上,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其中,反映效率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标近乎100%,平均审理时间不足55天,多项指标排名全国前列,但代表、委员、律师、群众等对法院工作提出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意见仍然是司法效率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法院和社会公众对司法效率的评价标准存在不同,法院视角下的司法效率是单个案件的办理时长,而社会公众视角下的司法效率是递交诉状到通过法院拿到‘真金白银’的全周期,包括上诉、申诉、执行等多个程序。”秦海表示,基于此,四川法院立足人民群众视角,积极探索双向考评改革。

其中“案件审理期间”以案件为对象,评价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审理时长,“纠纷在院时间”立足人民群众司法感受,评价一个纠纷自当事人递交诉状直至最终拿到“真金白银”、实质化解的总时长,也就是把一个纠纷形成的所有司法案件的全部周期视为一体,评估当事人实际感受到的司法效能,以此回应人民群众对感受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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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具体改革如何进行?

从改革部署看,四川法院的双向考评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深入调研,试点推进。制发《关于建立“纠纷在院时间”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选取成都、自贡、攀枝花、广元、遂宁、宜宾、阿坝、成铁法院作为试点,从去年4月至今年6月先试先行,构建符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的可量化、可监控并具操作性的双向考评指标体系。第二步,检验成效,全面推广。省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研试点情况,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体系。今年7月起,启用纠纷在院时间对全省进行考核,带动双向考评改革全面落地,促进又好又快实质性化解纠纷。第三步,以点及面,整体提升。总结改革举措,以立案、审判、执行流程为主线,汇总规范化管理范本,开展纠纷在院示范法院创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从解决问题看,针对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等不同立案渠道运行不顺畅,完善立案工作规范,解决了立案到审判流转时间较长的问题;加强立案时起诉材料的审核,审核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是否具体明确,解决了执行阶段找不到人的问题;完善审执联调机制,促进“审执一体化”纵深推进,解决了移送执行时间较长的问题;加强“执破”工作衔接,完善“执转破”移送审查配套机制,解决了“执转破”案件移送效率较低的问题;规范各类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明确审查期限、立案流程和时限等事项,解决了再审案件立案时间长的问题;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进行改革,有效管控上诉案件移送的全流程和各节点,缩减移送周期,解决了上诉案件移送周期长、效率低的突出问题;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指导和审理反馈机制,确保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及时立案审理,解决了提审或裁定再审案件“久拖不立”问题;同一被执行人在本地区涉多个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又可集中办理的,以及执行财产涉多个区域的,采取上级法院统一指挥调度,解决了执行效率低的问题。